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共青团江苏省委
江苏省妇女联合会
苏文联[2007]第35号
关于举办全省未成年人“七彩的夏日”摄影图片大赛的通知
附通知: 以上江苏省“七彩的夏日”摄影大赛,我市将组织统一送稿,请广大会员和影友按文件要求积极创作、踊跃投稿,争取好成绩。 徐州市统一收稿地点:徐州飞尔图片社 地址:解放路25-1号 联系电话:83722208 联系人:吴经理 收稿截止日期:2007年8月18日18时
各市文明办、市文联、团市委、市妇联:
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《关于在全省开展2007年度“七彩的夏日--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”的通知》(苏文明委[2007)4号)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,推进暑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经研究,决定举办全省未成年人“七彩的夏日” 摄影图片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为进一步丰富未成年人暑期健康文化生活,引导广大摄影爱好者深入到“七彩的夏日”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中,为全省未成年人精心创作一批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俱佳的摄
影作品,从不同角度展现我省未成年人精神风貌和思想道德建设成果,进一步营造我省和谐社会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,激发广大未成年人爱国、爱党、爱家乡的
炙热情怀,积极培育建设和谐新江苏的新一代江苏人,深入推进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。
二、组织单位
本次大赛由江苏省文明办、江苏省文联、共青团江苏省委、江苏省妇联联合举办,由江苏省摄影家协会、江苏省文联大型活动部具体承办。
三、参赛对象
本次大赛参加对象分为成年人组、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。
成年人组:凡18周岁以上从事摄影专业或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未成年人组:凡18周岁以下爱好摄影并具有独立摄影能力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。
四、参赛办法
文联、共青团、妇联要在各自系统中广泛发动,动员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大赛活动。报送作品分个人直接报送和由各市文联、共青团、妇联等有关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两种形式。报名表可从江苏省文学艺术网hnp://www.jswyw.com下载,复印有效。参赛作者必须完整填写报名表内各项内容,并在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之前,将报名表和作品提交至大赛组委 会。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10件。参赛作品均不予退还,请参赛作者自留备份。
五、作品要求
成人组作品,要真实地反映“七彩的夏日”未成年人暑期活动,生动反映未成年人暑期生动活泼的生活状态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。未成年人组作品,要真实、鲜活、洗练的表达自己对暑期生活、对家庭、对社会、对人间真情的思考和探索,展示自己的视角、志趣、感悟和追求,体观积极向上、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。
作品类别:黑自、彩色照片均可,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加工的作品均可在比赛之列。作品规格:一律为10英寸(最大边长),所有作品不得装裱。作品背面须注明:作者姓名、联
电话、作品名称、作品简介(不超过60字)并请注明类别。
六、奖项设置
1、每个组别的每类作品各评选出3名一等奖,共6名,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以及获奖证书。
2、每个组别的每类作品各评选出10名二等奖,共20名,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以及获奖证书。
3、每个组别的每类作品各评选出20名三等奖,共40名,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及获奖证书。
4、评选出各组别优秀作品共计200名,各奖励价值100元的纪念品及获奖证书。
5、设立组织工作奖、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名,用于表彰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集体,颁发组织工作奖杯和证书。
6、各地可结合本地活动的实施开展相应的表彰活动。
七、注意事项
1、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2、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本人参与创作(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),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,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,由参赛作者承担法律责任。
3、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法律纠纷,否则其法律责任由参寒作者本人承担。
4、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所有征集作品具有编辑并在网络、电视及其他载体使用的权利,对大赛获奖作品具有版权及后续延伸开发权;参赛作品及资料授权主办单位可用于大赛指定宣传媒体、网站及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开刊登或展示。
5、作品征集和截止时间:2007年7月5日—8月20日,评选时间:2007年8月底,评选结果将于2007年9月份公布。
6、参赛作品和报名表请寄至大赛组委会:
大赛组委会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6号江苏省文联101室
邮编210024
电话:(025)83719861、83714272,传真:(025)83719861
信封请注明“七彩的夏日”字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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